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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李晶等三人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公示
发布日期:2024-04-01 10:00根据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相关要求,李晶等三人已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,且取得技术资格的专业与其所从事的工作相近相符,经单位办公会研究决定,现因工作需要,拟聘用以下人员专业技术职务,公示如下:
序号 | 姓名 | 工作部门 | 工作岗位 | 主要工作职责 | 专业技术职称 | 专业 | 拟聘任时间 |
1 | 李晶 | 财务资产科 | 科员 | 负责工会和食堂日常会计核算,帐务处理。 | 会计师 (专技十级) | 会计 | 2024.04 |
2 | 熊丽莎 | 人事科 | 科员 | 从事社保,医保,职称,工资等工作。 | 经济师 (专技十级) | 人力资源管理师 | 2024.04 |
3 | 李华 | 测绘院 | 技术员 | 协助分院长完成项目生产工作和其他工作。 | 助理工程师 (专技十二级) | 信息系统运行管理员 | 2024.04 |
公示期为2024年04月01日至04月09日,对以上同志的工作岗
位、主要工作职责、聘任如有异议,请及时向局人事处或单位人事部门反馈。
局人事处联系电话:0791-86351380、86398513
联系邮箱:347043284@qq.com
2024年4月01日